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4年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版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对相应品目进行了调整细化,调整后品目名称编码与资产管理品目相统一;二是结合实际需要,将商务车、家具用具中的屏风类移出目录,将保安服务纳入目录,将家具、印刷、互联网接入服务等部分品目的具体管理范围与北京等地区进行了统一;三是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导向作用,对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率先购买,持续强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在车辆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四是扩大集采机构竞争范围,明确预算单位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区限制,委托集采机构组织采购活动。
原文如下——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彻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法定要求,本着“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适度增删调整,起草了《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zjcgxqbz@tj.gov.cn。
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8:00前,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
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修订说明.docx